8月20日,杭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錦旗關于支持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從土地、資金、人才引進、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及先進制造業支持。
原文如下:
杭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錦旗關于支持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杭政辦發〔2023〕93號
杭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錦旗關于支持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杭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蘇木鎮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杭錦旗關于支持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已經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杭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0日
杭錦旗關于支持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國家“雙碳”戰略,以及自治區、市和旗“十四五”規劃,加快建立健全杭錦旗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國家新能源產業發展示范基地和綠色技術重要策源地,重點支持非“兩高”且符合《杭錦旗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支持目錄》(詳見附件)的企業(項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全面執行自治區、市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杭錦旗新能源及先進制造業產業發展定位和工作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為切實減輕企業用水負擔,使用杭錦旗所屬水指標的項目,水權費繳納方式由一次性繳納25年,調整為每5年繳納一次。
第二條使用杭錦旗所屬水指標且用水定額達到自治區行業用水定額先進值的項目,在生產運營周期內且完成全部留抵退稅后,每噸用水按照市場用水價格的30%給予企業補貼。
第三條項目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優先辦理用地手續、優先安排用地供應。對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產業項目,土地出讓價格可按項目所在地基準地價的最低標準執行。
第四條以公開掛牌方式取得土地的,競買保證金可按出讓總價款的30%繳納,土地出讓成交后,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50%首付款,剩余的50%一年內分期繳清。
第五條鼓勵企業以市場化模式實現綠電就地消納,配套新能源發電項目土地流轉、前期手續辦理等均由旗屬國有企業負責,用地費用經財務成本核算后,平價供于用地企業,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可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
第六條項目產業端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由園區提供“九通一平”服務保障。
第七條對企業引進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給予安家補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5萬元、3萬元、2萬元,連續發放3年;對企業引進的高管(核心技術、關鍵項目的中高層管理人員或負責人)和高端人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補貼,連續補貼5年;對獲評“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高技能人才,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評“內蒙古自治區技師高級技師突出貢獻獎”“內蒙古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榮譽稱號和入選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專項推選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獲評“全區技術能手”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對獲評旗本級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技能型人才,分別一次性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獎勵。
第八條鼓勵重點企業在杭錦旗新建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被評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實訓基地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第九條對于企業優秀人才,對杭錦旗經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可申報杭錦旗“杭錦英才”評選,獲評后可享受授予榮譽、給予獎勵、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就醫服務、子女入學、健康體檢、景區旅游、承擔科技項目待遇保障;對投資企業的管理、技術骨干員工子女入學、轉學,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在全旗范圍內優先擇校就讀。
第十條旗財政每年設立不低于2000萬元的科技創新獎補資金,按照《杭錦旗科技計劃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杭錦旗科技創新獎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重點支持企業科技研發、重點領域技術攻關及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一條旗人民政府探索成立旗級新能源全產業鏈投資基金或引導基金,投資關鍵技術和標的企業,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通過綜合獎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科研資助等多種手段,對龍頭型、支撐型、關鍵鏈條、關鍵產品的項目優先給予資金支持。
第十二條鼓勵支持旗屬國有企業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參與落地項目建設,緩解落地企業資金壓力,待項目建成或實現盈利后,落地企業在保障旗屬國有企業資金成本的原則下,通過股權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實現旗屬國有企業的退出。
第十三條對杭錦旗新引進的非“兩高”先進制造業項目,滿足畝均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萬元(含土地款、廠房建設、設備購置費用),且畝均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400萬元,年度凈利潤率達15%的,經企業申請,完成全部留抵退稅后,按照每平米200元的標準連續5年給予企業廠房租賃建設補貼。
第十四條對新入駐杭錦旗的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企業,鼓勵在錫尼鎮鎮區建設企業總部、辦公樓或宿舍樓,可采取代建、租賃等方式,由旗國資中心協助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后實現拎包入住,代建、租賃資金經資金核算后,可分期進行繳納,并在3年內完成回購。
第十五條優先保證符合本政策的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項目,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用電可以納入電力多邊交易試點范圍。
第十六條以上政策的落實,由企業向杭錦經濟開發區提出申請,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落實相應優惠政策。除執行本規定外,新建企業和項目,上級有新的優惠政策可享受上級優惠政策,同類優惠政策,享受最高標準。本政策措施由杭錦旗能源局負責解釋。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附件:杭錦旗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支持目錄
附件:
杭錦旗新能源產業及先進制造業支持目錄
一、風光產業鏈
包括石英砂——工業硅——多晶硅/單晶硅——晶錠/硅片——光伏電池、光伏玻璃、背板、EVA膠膜等組件、逆變器——光伏電站;風機整機、葉片、塔筒以及齒輪箱、軸承、變槳變頻控制系統、機艙罩、法蘭、定轉子等零部件產業鏈。
二、綠氫產業鏈
包括氫氣制取——存儲——運輸——應用一體化發展,綠氫+化工融合發展制綠醇、綠氨,焦爐氣、電石爐尾氣——氫氣——儲運與加注設備——加氫站,二氧化碳捕集——加氫——甲醇、乙二醇、生物乙醇、高碳醇等產業鏈。
三、儲能產業鏈
包括質子交換膜、電催化劑——膜電極——燃料電池電堆——燃料電池系統,鋰材料、釩材料、鈉材料、石墨材料、碳材料、硅碳負極——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鋰電芯——鋰電池模組——動力充電站,廢舊電池分解以及再利用等產業鏈。
四、精細化工產業鏈
包括高端牌號聚烯烴、煤基可降解塑料、α烯烴等特種合成油、高端潤滑油,芳綸、聚酯以及其他合成纖維、合成塑料、合成橡膠等下游產業鏈。
五、新材料產業鏈
包括以凹凸棒石為原料開發的多元高價值材料、高科技新型材料、復合材料及其它新型特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