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桐鄉市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進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同富裕示范帶,實施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加快推進未來鄉村建設,深化農文旅融合,推進省級鄉村旅游“五創”行動試點建設。適度超前建設農村電網,重點支持鄉村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支持新建鄉村充電設施200根左右。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存量農業設施大棚、即可恢復用地等,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
原文如下:
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桐鄉市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桐鄉市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第4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桐鄉市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政策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和嘉興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市級相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持續穩進向好,推動更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4〕4號)《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嘉興市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嘉政發〔2024〕10號)要求,結合桐鄉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市發改局牽頭實施)
迭代升級全口徑全周期項目攻堅行動,全力抓好2024年市級重大項目建設,年初安排市級重大項目265項,年度計劃投資328億元,力爭市級重大項目對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支撐率達到50%以上。
(一)發揮重大建設項目帶動支撐作用。落實《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推進2024年市重大項目年度實施計劃,支持重大建設項目審批能快則快、要素保障應保盡保。持續推進投資“賽馬”激勵。(責任單位: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局、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激發全社會投資活力,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政府投資項目資金29.435億元,其中城建類12.32億,教育衛生類2.42億,交通類2.795億,其他類11.9億。(責任單位:財政局)
(三)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增發國債、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對重大項目的支持,全力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通過國家發改委審核100億元以上,積極增發中長期特別國債和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全力爭取中央技術改造再貸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等信貸支持。(責任單位:發改局、經信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桐鄉監管支局)
(四)加強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市供應國有建設用地8000畝以上,力爭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指標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不少于300畝。積極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用地指標獎勵,省重大產業項目中的示范類制造業項目積極申請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持續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簡化用地預審審查,積極向省級爭取林地定額。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工業用地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供應方式,引導民間投資項目占出讓工業用地比重不低于70%。落實省重大建設項目林地要素保障機制,對省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行“邊占邊補”,允許最遲在次年年底完成補充林地任務。推進補充林地責任指標跨區域調劑,支持向省級追加林地定額。2024年,全市保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60畝以上。(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信局)
(五)強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項目用能100萬噸標準煤以上,確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的比重不低于70%,確保省重大建設項目用能“應保盡保”。加快推動傳統產業集聚提升,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全年騰出存量用能空間10萬噸標準煤。用足用好國家綠證抵扣能耗政策,鼓勵支持市場主體購買綠證,綠證對應電量不納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等形式,落實能耗平衡方案。推動全市工商業電力用戶進入市場,力爭全年實現市場化交易電量100億千瓦時以上,推動工商業電價在原有基礎上穩中有降。促成企業全年綠電交易達2億千瓦時以上。(責任單位:發改局、經信局)
(六)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加大向民間投資項目的資源要素傾斜力度,全面落實“民營經濟政策32條”,新安排的產業基金、新出讓的建設用地、新批復的能源指標70%以上用于支持民間投資項目,落實招投標“七個不準”政策,以更高的資源要素保障水平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圍繞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等3張項目清單,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加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力度,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責任單位:發改局、財政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加力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等五大領域補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網建設、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民工市民化、有效增加醫療服務供給、有效增加養老服務供給等五大領域補短板,謀劃實施一批項目,全力爭取國家和省級支持。(責任單位: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建設局、衛生健康局)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210”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重點在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級創新平臺打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企業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科技創新塑造發展新優勢,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全市研發投入強度爭取達到3.45%,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69.5%。
(八)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34.30億元,其中科技創新投入4億元,人才支撐投入2 億元,教育支撐投入28.30億元。(責任單位:財政局)
(九)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部署實施科技計劃項目,支持開展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對獲得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支持的,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1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的配套資金支持;對列入桐鄉市級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對通過“揭榜掛帥”完成簽約并撥付首筆經費超過30%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對技術需求企業(甲方)按照簽約項目技術合同額的10%進行資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
(十)加強科技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或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方式參照《桐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打造G60科創走廊全域創新之城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執行。對新認定的省科技領軍企業、省科技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給予1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
(十一)推進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建設。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開展年度績效考核評價,根據考核評價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科技局、財政局)
(十二)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政策。對規模以上企業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根據其研發經費支出總額、增速及占營業收入比重,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國有企業研發經費支出按利潤核算納入年度績效。(責任單位: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稅務局)
(十三)提升高能級科創平臺建設質效。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海外研發機構、外資研發中心,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支持。對新型研發機構開展年度績效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最多補助三年。推進烏鎮實驗室和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桐鄉創新中心建設。鼓勵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積極參與新型實驗室體系和新型研發機構體系建設,與有關重點實驗室、高校院所深化產學研合作,共建聯合實驗室等基礎研究平臺,加快提升我市相關領域、行業、區域的基礎研究能力。推進縣域醫療高質量發展,支持高水平公立醫院在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上享受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同等政策。(責任單位:科技局、經信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
(十四)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省級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個人),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和25萬元的獎勵。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打通專利轉化關鍵堵點,推動專利產業化。支持使用科技創新券,單個企業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8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十五)引進培育高水平創新型人才和企業家隊伍。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聚焦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完善“1+3+N”政策體系,推進人才改革試驗區試點建設,賦予重點企業、人才“育引留用管”等方面更多自主權,激發人才創業創新活力。加大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實施“星耀南湖”人才計劃,對入選人才給予相應補助和配套支持。建立人才項目全周期支持管理機制,為優質落地項目提供全鏈條要素保障。(責任單位:組織部<人才辦>、經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
(十六)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以省科創母基金為重點,持續完善全市科創基金矩陣和“天使基金+創投基金+壯腰基金+鳳凰行動基金”的科創基金支持體系,建立健全國有創投基金運行機制,加大對科創企業的投資力度,支持國資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積極爭取央行支小再貸款等政策支持,推廣“央行科E貸”產品,對科創企業給予專項授信額度、貸款期限、利率優惠等政策傾斜。發揮省、市、縣三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通過擔保費補貼、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方式,精準支持初創企業。支持以企業或其他投資者為主體,發起設立科創基金,按照“孵化+投資”的模式,促進科創企業裂變發展。完善科創金融綜合體,發揮銀證基保擔等機構合力,為科創企業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責任單位: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發改局、科技局、財政局、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稅務局、科創人才集團、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桐鄉監管支局)
(十七)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實施政府首購制度,對企業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具有較大潛力和產業帶動作用,需要重點扶持的科技創新產品或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落實政府采購項目預留份額要求。加大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力度,落實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支持首臺(套)產品政策。市屬國有企業在符合有關采購規定情況下,可參照執行。(責任單位: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
(十八)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對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業,優先安排用電、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標。對省級部門發文確認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項目,其高可靠性供電費用按收費標準的70%執行。(責任單位:科技局、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局、供電公司)
三、“3113”先進產業集群培育政策(由市經信局牽頭實施)
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結合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加快省級現代紡織與服裝產業集群核心區建設,爭創省級玻纖產業集群及汽車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爭取省級支持烏鎮峰會永久舉辦地建設政策落地。2024年,力爭完成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6.5%,規上工業畝均稅收增長6%,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增長6.5%。
(十九)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聚焦“3113”先進產業集群建設,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4.65億元。其中,支持政府投資基金資金3億元,支持“兩化改造”、“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業穩增長等資金1.08億元,支持人才引育、人才服務等資金0.57億元。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前提下,2024年繼續從土地出讓收入中提0.5%以上作為“騰籠換鳥”專項經費,重點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二十)推進企業數字化改造。對生產性設備投資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智能化項目,經專家評定,予以設備投資12%以內,最高不超過700萬元的獎勵。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當年度軟件投入在20萬元及以上的產業數字化項目,按軟件投入額給予最高25%,最高150萬元的獎勵。推動數據要素價值化,完善數據交易鏈互聯互通體系,構建輻射長三角的數商生態體系。對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進檔升級的給予兩檔之間的差額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國家級產業數字化領域示范(試點)企業,分別予以最高不超過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試點企業按50%),進檔升級的給予兩檔之間的差額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示范企業、省級未來工廠培育(試點)企業、完工并通過專家驗收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國家級智能制造類(示范)工廠(項目)、智能制造類優秀場景等,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二十一)加快企業綠色化改造。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節水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并通過省級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二十二)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市內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以上的首臺(套)裝備的保險補償政策按各層級相關政策執行;對經認定的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給予牽頭單位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浙江制造精品”項目、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給予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二十三)加大對企業認定支持。對首次獲評省級、國家級制造業“領航企業”、“雄鷹”企業、“鏈主”企業等榮譽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省級、國家級制造業總部示范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省級、國家級“專精特新”和國家級“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二十四)強化基金引導作用。發揮產業基金引領作用,完善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差異化考核評價機制,帶動社會資本支持“3113”先進產業集群建設。遴選基金管理人,推動高端裝備專項基金后續子基金組建,為我市引入優質項目及資金。(責任單位:經信局、財政局)
(二十五)強化金融支持服務。持續推進“企業上市雙提升”行動,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帶動作用強的制造業上市公司。推動資本市場普惠服務、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等試點,支持科創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專精特新”板、“新三板”等掛牌上市,力爭2024年全市新增上市企業1家,掛牌企業2家。(責任單位:經信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二十六)強化工業用地供應服務保障。2024年,全市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50%,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健全多元化工業用地供應體系,合理選擇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供地方式。探索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統一規劃布局,整體實施,按宗供應。探索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單一工業用地中可突出主導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鼓勵創新性產業用地(M0)供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2.5。(責任單位: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十七)促進工業用地有機更新。2024年,全市完成低效工業用地改造開發700畝以上,進一步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盤活的存量土地優先支持“3113”先進產業集群發展。加快園區有機更新和擴容利用,推動工業設備上樓,對經批準實施改造提升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前提下,容積率宜高則高,工業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5,建筑系數達到40%以上。鼓勵有條件的項目,容積率達到2.0以上。鼓勵建設高質量小微企業園,對評為市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小微企業園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十八)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各級各類人才計劃向“3113”先進產業集群傾斜,國家級、省級人才項目企業申報對象比例達到60%以上。加強卓越工程師培養,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培育支持體系。新增產業人才計劃,激勵工業企業中一線產業人才。(責任單位:經信局、組織部<人才辦>、人力社保局)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發改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擴容提質工程,重點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發展信息服務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力爭全年服務業增加值增速6.5%左右。
(二十九)落實財政資金保障。以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領域,聚焦現代物流、科技信息、健康養老、商務服務等行業,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13.80億元支持服務業發展,其中,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0.085億元,文化產業以及旅游業專項資金0.024億元,金融科創發展資金3.265億元,科技發展補助1億元,人才、養老服務及就業等專項9.426億元。(責任單位:財政局)
(三十)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推動振東物流園區遷建工程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深化烏鎮、濮院兩個省級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支持濮院國際毛衫時尚產業創新發展區創建省級服務業高能級創新發展區,對當年入選的給予500萬元補助經費。優先推薦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省級服務業專項資金。(責任單位:發改局、財政局)
(三十一)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鼓勵企業通過發展總部經濟、主輔分離等方式做大做強,支持桐鄉優秀服務業企業申報第二批省級服務業領軍企業,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支持服務業企業規模上臺階,對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增速達到一定幅度的總部企業,獎勵方式參照《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執行。(責任單位:發改局、市經信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三十二)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可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研發投入,對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的軟件產品項目,按研發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20%、限額300萬元的補助;鼓勵發展服務型制造,支持工業企業從主營業務中剝離軟件信息業務,注冊成立獨立企業法人,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首版次軟件申報,對產品被評定為嘉興市級、省級、國家級首版軟件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60萬元和18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軟件研發能力提升,對企業首次通過CMMI三級以上、IT服務管理體系等資質認證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財政局、稅務局)
(三十三)推動工業設計產業提升發展。推動省級特色工業設計示范基地提升發展,圍繞工業設計與人工智能、3D打印技術、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技術融合發展方向,培育優秀創新案例,不斷通過設計引領助力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經信局)
(三十四)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榮獲全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縣市為契機,用足用好桐鄉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用項目補助、獎勵等方式加大對文化產業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組織文化企業、園區申報省級龍頭文化企業、重點文化企業、成長型文化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和省級文化創意街區,提升桐鄉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并根據新一輪文化產業政策給予一定獎勵。支持影視行業和新媒體發展,招引和培育行業領軍企業。(責任單位:宣傳部、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財政局)
(三十五)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支持創建文旅消費品牌,加快推進(濮院時尚古鎮)創建國家4A級景區進程,培育至少2家浙江省千萬級核心大景區。對省級以上重大文旅項目,納入用地審批“綠色通道”。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申請使用各地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創新旅游項目用地管制方式,確有需要的允許選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責任單位: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稅務局)
(三十六)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統籌用好省級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的體育產業發展資金因素,對獲評國家或省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單位、示范項目的;獲評浙江省體育用品制造示范企業、服務業領跑企業、品牌體育賽事名錄庫、省級運動休閑旅游、優秀項目;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運動休閑基地給予獎勵。對舉辦或承辦省級以上重大體育賽事的,根據資金投入和效益評估等給予一定支持。(責任單位:文化和廣電 旅游體育局、財政局)
(三十七)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出臺桐鄉市人力資源服務業專項政策,大力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建圈強鏈”行動,加快培育領跑企業、規上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不斷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核心競爭力。推行“人力資源服務券”、開展“四方聯動·產教融合”人才培育等,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中高端人力資源服務。(責任單位:人力社保局、發改局、財政局、經信局、市場監管局)
五、交通強市建設政策(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統籌推進交通強省、交通強市建設重點項目和任務,推動桐鄉從節點城市向樞紐城市轉變,將桐鄉建設成為長三角核心區新興綜合交通樞紐和杭州都市區東北門戶樞紐。
(三十八)增強財政要素保障能力。2024年桐鄉市財政預算安排綜合交通類項目資金2.795億元。爭取省級以上交通運輸發展等專項資金5億元。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普通公路一般債券和專項債等,拓展項目融資渠道。(責任單位:財政局、交通運輸局)
(三十九)加快構建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助推公路貨運企業降本增效,助力本地航運產業發展壯大,鼓勵物流企業高質量發展,加快物流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加快出臺《桐鄉市現代物流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加快制定相應補助政策。提升港航基礎設施水平,改善港口服務環境,調整水路運力結構,加快出臺《桐鄉市海河聯運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加快推進高等級航道改造提升,公用碼頭建設實施。(責任單位: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郵政管理局)
(四十)鼓勵交通領域綠色低碳發展。鼓勵淘汰老舊低效高能耗船舶,針對從事貨物運輸的桐鄉籍老舊船舶拆解進行補貼。鼓勵內河岸電建設及簡易岸電改造項目,并給與相應補貼。對從事浙北集裝箱“海河聯運”業務的內河航運企業、內河港口碼頭企業,在扶持范圍內按130元/標箱給予補助。繼續實行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四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并根據相應標準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責任單位:財政局、交通運輸局)
(四十一)提升交通便民審批服務。持續推行數字政務服務改革,做好“跨省通辦”和 “一網通辦”審批服務事項。深化駕培行業數字化便民服務。加快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推廣應用。加大推廣應用普通貨運車輛年審“無感辦”功能。(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四十二)穩步推進交通惠民。支持推進“四好農村路”2.0版,2024年,新改建農村公路6公里,養護工程62公里,實現行政村通雙車道比例達100%。支持農村客貨郵融合,新增綜合性服務站點26個,優化共配中心、綜合服務站點建設與布局。(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郵政管理局)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市商務局牽頭實施)
把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持續打好外貿“穩拓調”組合拳,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2024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5%,外貿出口占全國份額保持基本穩定,實際利用外資目標4.6億美元,持續鞏固推進制造創新強市建設,制造業利用外資占比保持在40%以上。
(四十三)強化財政資金支持。聚焦促進消費提質擴容以及穩外貿擴外資,市級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0.35億元。全力向上爭取省級進口貼息、招大引強專項激勵和外資招引激勵資金。(責任單位:財政局)
(四十四)改善傳統消費。落實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等政策。落實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峰谷時段優化等電價政策,全年新增公共充電樁400根以上。2024年,構建文商旅體工農聯合促消費矩陣,舉辦各類促消費活動50場以上。壯大商貿業主體,大力培育工廠商貿店,打造桐鄉消費品牌。深化“味美浙江”餐飲品牌建設,持續開展“桐香十碗”IP“子愷家宴”等子品牌培育。(責任單位: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
(四十五)打造消費新場景。支持夜經濟發展,認定國家或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不少于1個。支持直播電商提質升級,推進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設。(責任單位: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建設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場監管局)
(四十六)打好外貿“穩拓調”組合拳。深入推進“千團萬企拓市場增訂單”行動,進一步加大展會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重點支持國際展會80個以上,重點支持以“一帶一路”為重點的新興市場,組織不少于400家次企業赴境外參展拓市場。強化工貿聯動支持,組織開展供需對接會、跨國采購會等活動。進一步加大對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對年出口額600萬美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實行出口信保政府聯保,保險費用給予全額支持,對企業單獨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給予不低于60%的補助,原則上單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對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等外貿“新三樣”產品出口達到一定增速且超億元的企業可享受外貿總部經濟政策。(責任單位:商務局、經信局、財政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嘉興營業部)
(四十七)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發展外綜服、跨境電商、海外倉、境外營銷網絡等外貿新業態。對跨境電商規范出口、獨立站培育、開設店鋪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企業設立海外倉給予一定補助,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品牌建設,對首次獲得省市出口名牌、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對企業發展服務貿易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貿易。(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嘉興海關桐鄉辦公區)
(四十八)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用好省級外資招引激勵資金,加大對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和世界500強等跨國公司區域總部及功能性機構的招引。進一步挖掘存量外資企業潛力,提升未分配利潤再投資在實際利用外資中的占比。確保省級5.5億元專項激勵資金中我市占比居嘉興前列。(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2024年,全市城鄉居民收入倍差控制在1.50以內,95%的行政村實現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
(四十九)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圍繞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三大目標,全面強化財政支持力度和精度。2024年市財政預算安排0.97億元資金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其中農業穩產保供資金0.12億元,農業綠色安全保障資金0.06億元,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0.2億元,農業“雙強”資金0.28億元,鄉村建設和治理資金0.16億元,促進農民共同富裕資金0.15億元。(責任單位:財政局)
(五十)加大金融支農力度。2024年,加快推進農戶精細化建檔評級工作,深化推廣“農戶家庭資產負債表融資”模式,全市建檔覆蓋面力爭超60%、授信戶數穩步提高。提高小微、“三農”融資擔保覆蓋面,保持擔保費率1%以下。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探索開展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等新險種。(責任單位: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桐鄉監管支局、農商銀行)
(五十一)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地綜合整治。2024年,按照耕地占補平衡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拓展補充耕地來源,全年實現耕地墾造和功能恢復2000畝。加快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建設,完成“百千萬”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1萬畝。深入推進10個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完成土地綜合整治項目2個,積極爭取省級土地綜合整治精品工程1個。集成現有涉農政策,統籌整合相關資金,優化耕地、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和糧食功能區等農業生產空間布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五十二)健全糧食安全保障機制。2024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2.5萬畝以上。落實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機制。對全年稻麥油復種面積50畝(含)以上的規模生產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水稻每畝180元、大小麥每畝150元、油菜每畝200元的直接補貼;對一季旱糧種植和“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面積50畝(含)以上的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120元的直接補貼。保持稻谷最低收購價高于國家最低收購價。積極爭取實施產糧大縣綜合獎勵。(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商務局、財政局)
(五十三)建設美麗鄉村。推進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同富裕示范帶,實施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加快推進未來鄉村建設,深化農文旅融合,推進省級鄉村旅游“五創”行動試點建設。適度超前建設農村電網,重點支持鄉村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支持新建鄉村充電設施200根左右。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存量農業設施大棚、即可恢復用地等,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發改局)
(五十四)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支持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廣農業新品種(種系)3個以上。選派科技特派員80人次以上,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配套專項,完善“個人+團隊”服務模式,全面實現科技特派員服務領域從農業領域向全產業領域拓展,推動科技特派員制度走深走實。深入實施農業“雙強”行動,新建現代設施農業示范(農藝農機融合示范試驗)基地、農事服務中心、種業振興示范基地項目5個以上。(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科技局、財政局)
(五十五)壯大鄉村特色優勢產業。穩定發展桐鄉傳統特色產業,提升“土特產”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杭白菊規模化種植基地給予每畝400元-1200元的補助,對蠶桑核心保護區內的村、集中連片20畝以上的蠶桑生產基地分別給予200元/畝、400元/畝的資源保護補助。建設年產值超10億元的“土特產”全產業鏈1條,積極爭取中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冷鏈物流設施水平提升項目。(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
(五十六)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推進實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按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整省試點要求,推進農村產權交易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推動“一縣一品”產業發展。(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
(五十七)促進縣城承載能力全面提升。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重大項目10個,計劃完成投資20億元以上。推動政策性銀行安排20億元信貸資金,重點支持縣城城鎮化建設,促進人口和產業加快向縣城集聚。(責任單位:發改局、建設局、財政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農發銀行)
(五十八)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特色小鎮,繼續實行財政支持政策。特色小鎮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支持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政策。符合條件的命名特色小鎮,支持按照規定予以調整規劃范圍。(責任單位: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
(五十九)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激勵政策,加快推進全市戶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落實“省級共性+市縣個性”積分制度,加快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責任單位:發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2024年,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領域。
(六十)充分發揮財政保障作用。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辦好十方面民生實事,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37.4252億元。其中,促進教育發展專項資金2.43億元,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資金20.56億元,各類學生資助資金0.0932億元,就業、技能人才培養資金0.486億元,醫療、衛生健康資金5.63億元,養老保障資金7.04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0.126億元,困難群眾、殘疾人、優撫對象、孤兒及困境兒童等幫扶救助資金1.06億元。(責任單位:財政局)
(六十一)支持推進“勞有所得”。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落實社保助企紓困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穩崗擴崗。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增強用工單位及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參保積極性。穩步實施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責任單位: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財政局、稅務局)
(六十二)繼續推進“幼有善育”。落實《嘉興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桐鄉市推進“幼有善育”打造“桐享優育”品牌工作方案(2023-2027年)》文件精神,加大普惠托育推進力度,積極探索小月齡托、家庭托。積極開展兒童早期發展促進行動。(責任單位:衛生健康局、發改局、財政局)
(六十三)支持推進“學有優教”。加快教育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教育基礎設施提質工程,持續優化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加快推進君陶實驗學校新建工程、鳳鳴小學改擴建工程等項目建設;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支持桐鄉市高級中學等高中提升辦學質量;加快職業教育發展,謀劃啟動職教集團項目建設,鞏固省中職“雙高”項目建設成果,深化普惠性人力資本提升,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超1000人。(責任單位:教育局)
(六十四)支持推進“病有良醫”。大力推進高水平縣級醫院建設,深化“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改革,承接“名醫到桐”優質醫療資源,加快高峰學科建設,制定出臺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引育留用評”政策。支持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省醫技人員“三年大輪訓”計劃。創建浙江省中醫藥綜合改革先行區,探索建立基于服務量的中醫醫療機構補償機制。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繼續開展同質同標的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2024年,完成健康體檢不低于17.7萬人。創建四星級及以上體檢中心2家,加快推進市中醫院遷建工程、遷建工程二期和屠甸鎮衛生院、大麻鎮衛生院改擴建工程。(責任單位:衛生健康局、發改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
(六十五)支持推進“住有宜居”。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4個,支持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責任單位:建設局)
(六十六)支持推進“桐享康養”。建立健全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2024年,建設(提升)4家社區老年食堂,37個老年助餐點,助餐服務城鄉社區覆蓋率達到75%以上,康養聯合體鎮(街道)全覆蓋,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數達79萬人(具體以省政府民生實事分解任務數為準)。(責任單位:民政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
(六十七)支持推進“弱有眾扶”。推進實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將社會幫扶對象擴大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培育壯大慈善主體力量,2024年,新增慈善組織3家,慈善信托規模擴大200萬元。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2024年新增殘疾人就業115人。(責任單位:民政局、殘聯、財政局)
上述8個領域政策市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約79.65億元。各領域政策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出臺深化細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強化政策協同,確保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各鎮(街道)要盡快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全領域排摸項目、全方位爭取政策紅利,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4年全年實施有效。國家、浙江省和嘉興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