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湖北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發布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項目建設的通知。文件明確,方案應包含電源、負荷、直連線路和接入系統、儲能裝置等內容。儲能設施配置方案提出,合理配置儲能設施,增強系統調節能力,滿足峰谷差、電能質量管理等要求。 新能源場站與負荷原則上應位于同1個縣(市、區)或相鄰的2個縣(市、區),根據用電需求、用電特性、風光資源、接入距離等合理確定新能源建設容量,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發電量主要由負荷承擔消納責任,通過配置儲能等措施保證合理的利用率,自行承擔棄風棄光等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