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強配儲能來了!近日,浙江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金東區加快用戶側儲能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積極支持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新建設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裝機容量的10%以上配建儲能系統,儲能系統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提高光伏發電就地消納能力。光伏項目配建的儲能系統可自建或采用儲能配額置換交易模式。鼓勵企業用戶或綜合能源服務商根據負荷特性建設儲能設施,充分利用目錄分時電價機制,主動削峰填谷,優化區域電網負荷需求。
以下為政策原文:
金東區加快用戶側儲能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關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浙發改能源〔2021〕39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用戶側儲能建設,建立健全配套機制,進一步提升用戶側儲能與源網荷協調互動能力,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標
至2024年,全區建成并網10MW/2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十四五”力爭實現30MW/60MWh用戶側儲能項目發展目標。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運用數字化技術聚合儲能設備資源,為電力系統提供的容量支持及調峰能力顯著提高。
二、主要內容
(一)積極支持用戶側儲能項目建設
新建設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裝機容量的10%以上配建儲能系統,儲能系統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提高光伏發電就地消納能力。光伏項目配建的儲能系統可自建或采用儲能配額置換交易模式。鼓勵企業用戶或綜合能源服務商根據負荷特性建設儲能設施,充分利用目錄分時電價機制,主動削峰填谷,優化區域電網負荷需求。
(二)優化用戶側儲能項目并網服務
區供電局持續加大配電網投資力度,對用戶側儲能項目接入的電網側電力配套設施,延伸投資界面到客戶紅線。用戶側儲能新裝、增容項目,應按相關規定完成項目備案后向區供電局辦理并網申請手續,經區供電局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并網。區供電局要按照積極服務、簡潔高效原則,進一步優化內部流程,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優先為用戶側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
(三)鼓勵用戶側儲能參與虛擬電廠負荷調節
積極運用數字化技術對分布式儲能設施開展平臺聚合,用戶側儲能項目應接入金華全域虛擬電廠平臺,積極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和輔助服務,充分發揮靈活、可調性儲能資源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平衡作用。對參與金華全域虛擬電廠負荷調控的儲能項目,按負荷響應期間峰段放電量0.25元/千瓦時給予補貼,負荷響應期為7、8、12、1月份。補貼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補貼資金總額112.5萬元,其中2023年度為37.5萬元,2024年度和2025年1月為75萬元。
(四)建立健全用戶側儲能安全保障體系
用戶及儲能設施投資方明確儲能設施安全責任方,并由安全責任方辦理相關業務,對儲能設施安全運行、管理、維護作出安全承諾,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區供電局根據《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相關安全管理規定,與用戶或儲能設施投資方簽訂《儲能系統調度協議》,共同加強對儲能系統驗收接入及后續運行的安全管理。區級各相關部門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安全運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引導
區發改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用戶側儲能發展建設,引導用電量高、負荷峰谷差大的企業建設用戶側儲能。
(二)建立協調機制
梳理明確一批用戶側儲能示范項目清單,加大對其前期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力度,確保示范項目按期落地、發揮成效。
(三)強化要素保障
鼓勵支持社會各類主體參與新型儲能項目投資,金融機構開發儲能信貸產品;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對儲能項目參與負荷響應補貼和示范項目建設給予資金支持。
四、其他事項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